• 2008-03-31

    引子

    好吧,我还是来了。

    我已经习惯了想说点什么的时候面向众人,而不是对着自己。

    谢谢你们不厌其烦地听我说。谢谢你们适时地插一句嘴,让我知道你们一直在听着。

    谁没有自己的世界呢。而世界与世界的距离正像我们知道的那样遥远。谢谢你们尽你们所能地走近我。

    我也想演一场精彩的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矛盾集中扣人心弦主题深刻的悲喜剧,可是我站在这里却只能读一首既不激昂也不优美的诗,或者唱一支老掉牙的歌。

    你们权且当它是一出荒诞派吧。

    谢谢观赏。

  • 2010-01-16

    从今天开始 - [边走边唱]

    今天要很困很困,才能睡得着。

    晚上喝了酒,现在已经完全清醒——希望是,“完全清醒”。就把今天当做今年的第一天好了。所谓元旦,不过是别人规定的一个点,没必要非得遵守。

    过去的一年,或者两年,发生了很多事。其实也许只是一件事,但内心的波折,却是千回百转。老鱼说,你差点就成了白菜,可你还是清泠。“清泠”,仿佛是很久远的回忆了,却时刻潜伏在我的身体中。

    我渴望成为白菜。以为叫做“白菜豆腐汤”,我就可以是温暖幸福的白菜了。直到现在,我依然渴望。可“清泠”永远是我的影子。所有的问题需要慢慢解决,所有的思路需要时间理清,但是我不能继续沉浸在这样的状态中。太久了。

    大巴也再度启程了。重新上路,总要先卸下身上的包袱。不管多么不舍,我愿意鼓起勇气,放下我认为最宝贵的行李,现在就走。

  • 2009-12-04

    混乱 - [断简]

    成都回来,昨晚第一次熬夜。因为工作。

    想起在老鱼那里,我每晚扯着习惯早睡早起的她,喝茶喝酒聊天,有两个晚上还彻夜未眠。熬到半夜她隔一会儿就问我一次,你还不困吗?我嘻嘻笑着摇头,瞪着两只不知疲倦的眼。而她那里,早已半睡半醒,思维短路了。那十天对她来说,该是莫大的折磨。是吧老鱼?

    回了家,就马不停蹄地投入到搬家的战斗中去了。采买、粉刷、搬运、打扫,今天,我终于能坐在我的新沙发里,在看烦了稿子之后,上来写两个字了。当然,后续工作还有很多,屋子还是乱糟糟的,不过随它们去吧,我对此早已失去兴趣——不,是从未产生过兴趣,那些早该整理收纳起来的东西,仍然堆砌在箱子袋子里,散落在房间的各个角落。在闲下来的晚上我宁可无聊地去种地,然后早早上床睡觉,也不想去碰它们。

    可是躺在床上常常翻来覆去睡不着。睡着的时候整夜地做梦。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熬夜。

  • 我的一趟成都之行,令老鱼损失了不少好酒。

    第一天坐在她的吧台前,她给我调的第一杯酒,叫B52。这一杯酒,差点让我惨遭毁容的不幸。酒杯上方悬着一簇蓝色的火焰,那是伏特加的火焰。她教我,端起杯子,一口倒进嘴里。我迟疑了半天,狠了狠心,仰起头将酒杯倾倒下去,火燎到了我凌乱的头发,在我的脸上印烙了几个小小的伤口。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就带着这张面孔,四处游逛。

    老鱼早就跟我提过“深水炸弹”,说酒劲很大,我去了当然是要试试的。一小杯伏特加扔进一大杯啤酒中,我终究没有敢一口气喝光,分了两次才喝下去。这酒太粗犷,不适合淑女。

    那几天穿了一件天蓝色的风衣,老鱼灵感突现调了一杯酒,说是专门做给我的,滢滢的透明的蓝色。这酒自然是没有名字的,我想该叫它“清泠之水”吧。

    品尝了很多鸡尾酒,还是觉得纯饮感觉最好。当她给我倒了一杯威士忌,我尝了一口说,嗯,这个很好。她立刻做吐血状:这是我店里最贵的酒啊!

    成都的饭店里都有泡酒,出去吃饭时常常要二两梅子酒。酸酸甜甜,真好喝。

    最后一晚,坐在店里,喝完一杯威士忌,又喝一杯伏特加,再喝一杯龙舌兰,晕了。第二天坐在飞机上,竟还有些晕晕忽忽的。

    这是一次品酒之行。

  • 2009-10-23

    府河传说 - [边走边唱]

    当飞机向下穿过云层,舷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格子状的深深浅浅的绿,对比着起飞时的一片棕黄。这就是成都。

    走在府河边的泥土路上,我并没有陌生感。我知道,那是因为有老鱼的缘故。路两旁绿意葱茏,垂柳、芙蓉、芭蕉,还有我不认识的树,茂盛着,拥挤着,不同于北方的风景。

    河边有一间白色窗格的酒吧,叫做府河传说,是老鱼跟朋友的店。现在,我就坐在酒吧里,坐在白色窗子旁边,发呆。这是悠闲的没有负疚感的发呆。而前天和昨天的晚上,我坐在吧台边,看老鱼给我调制一款又一款的鸡尾酒,然后一杯又一杯地喝下去。

    这是过于美妙的生活,美妙得有点不真实。当然,对老鱼来说,这就是真实的生活,而且未必那么美妙。我,不过是一个暂时的闯入者。

  • 2009-10-19

    放下,出发 - [断简]

    终于要出发了,去一个没有安排行程的目的地。

    一座向往已久的城市,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一间不曾谋面却早已熟悉的酒吧,我对旅程的期待仅止于此。不上网搜索,不翻旅游资料,把这十天,完全交给老鱼打理。想要做的只是,尝尝她调的酒,亲手制作一杯咖啡,抛开一切纷杂,度过一段什么都不想的空白时光。

    哪怕只在陌生的街头漫步。

  • 2009-10-07

    孩子 - [断简]

    回了家,听得最多的一句话是:真该要个孩子了。我一概无言以对。

    朋友聚会时带去了给孩子们的书。两个呀呀学语的小家伙理所当然是餐桌上关注的焦点。这是早晚的事,再没有人抱怨孩子会扫了大家的兴。

    这群朋友中,最后两个的老婆也挺着大肚子了。只有我还在负隅顽抗。面对可爱的孩子和可爱的肚子,我竟没有丝毫艳羡。为什么呢?我也很迷茫。一个年过三十的女人,在这样的场景中,不是该有一点心动吗?我真的不想抵触,不想成为异类。

    我想做平凡的幸福的女人,像她们一样。可是内心的畏惧,强大得令我喘不过气。

  • 2009-09-19

    迷失 - [边走边唱]

    “你总是把自己当成另类。好好享受生活不是很好吗?不要刻意回避什么,顺其自然。”老友好久不见,QQ上偶遇,最后几句话却有些刺痛我。

    曾经,我以为自己是最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享受每一天,过得快乐自足,这不是我一直想要的吗?什么时候我成了别人眼中的另类?我究竟被谁牵引着走到了这里,迷失了方向?这样问自己,不禁悚然一惊。

    我的困惑多得像个孩子。现在的我是太执拗,还是太怯懦?不回避,是该隐忍,还是该反抗?顺其自然,究竟怎样才算是自然?是顺从现实生活的自然,还是顺从心的自然?

    看着朋友们渐渐平静下来的生活,觉得自己真是个失败的人。

     

    请告诉四姐妹:这是绝望的麦子

    永远是这样

    风后面是风

    天空上面是天空

    道路前面还是道路

  • 工作原因,去了北京。

    重回望京——嗯,是“回”,出租车开在京顺路上,再见丽都饭店、大山桥,心里生出亲切感。路过美院,感到自己很想念它,很想走进去,再喝一杯泊星地的咖啡。咖啡店的老板,长发戴眼镜的男生,我还清楚地记得他的面容,他常常在做咖啡的间隙,走到外面去抽一支烟。美院有着一般综合类大学难得的安静,周末的时候,就像一座空城。望京也有着北京其他地方少见的闲适,虽然高楼林立,却不让人紧张。

    几个月前,我就坐在地下书店外面的咖啡座中听音乐,坐在设计大楼的落地玻璃窗前读书,坐在图书馆大厅里写论文,坐在人文学院空无一人的小花园里静静地点根烟……在我乏善可陈的人生经历中,这是可资怀想的记忆。

  • 土豆是个好东西,你可以把它当做蔬菜,也可以把它当粮食吃。这次土豆的做法本于一本西餐菜谱,很久以前做过一次。那本菜谱搬家时被我收进了箱子,房间里装书的箱子摞着大大小小十几个,我可没兴趣一个一个地翻找。反正,简单,就这么随便做吧。

    土豆一个、胡萝卜半根(胡萝卜菜谱里是没有的,我纯粹为营养考虑),切片。鸡蛋三个(相对于土豆和胡萝卜的用量,有点少,但我不能接受自己一次吃更多了),加盐和黑胡椒碎,搅打均匀。

    平底煎锅热后倒油(以前用的应该是橄榄油,不过手边没有,就倒了平时炒菜用的葵花籽油。其实我想放黄油可能味道会更好些,但是一个人生活平时不敢乱七八糟买那么多,用不了就全扔了),把土豆片、胡萝卜片倒进去,稍等片刻再翻动,这期间要控制火,火太大就焦了。反正就是把两面都煎成金黄色。把打好的鸡蛋倒进去,这时的火更要控制,直到摊成一个蛋饼。出锅。可惜没有芝士粉,我觉得撒一些在上面会很好。

    这次操作有些失误。我的煎锅至少一年没用了,跟我已经不太熟悉,而我又过于相信自己的速度,土豆片倒进锅里才去打鸡蛋、放盐、磨胡椒,回来时有几片有点糊了。这完全是由于对自己做的事没有足够的重视,马虎大意了。以后一定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踏踏实实做每顿饭。

    姑且把它叫做:土豆鸡蛋煎饼。

  • 2009-09-01

    我们因何烦恼 - [食与色]

    花了两个晚上,重温《欲望都市》第一季和第二季。一个据说从不看电视剧的人对着一部十年前的旧剧欲罢不能,想来真是无聊至极。不过也许我没有必要这样自责,一位同事就喜欢一遍遍看《我本善良》,小羊同学也曾彻夜欣赏83版《射雕》。更何况这部剧一点都不过时——只要听听我与几个女伴每天午餐时间的谈话内容你就知道。

    四个时髦的事业成功的单身女郎,每天喋喋不休的就是性与爱。我毫不怀疑这样的场景曾经发生过,并且每天都在上演着,哪怕是在遥远的地球另一端的古老国度里。当然基于文化和道德观念的差异,我们的谈话内容并不涉及到性,也没有如此丰富的感情与性爱经验。但在我看来,这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开放的美国女郎最大的困扰依然是感情问题而非性,女人永远是感情动物而不能纯粹依赖生理冲动(或许男人可以,我不知道,我非情感专家,更非性爱专家。然而即使专业如Carry,不也一样为爱人痛苦和受伤?)。快乐和烦恼,皆源于他们。于是“成功”这个词就显得很值得怀疑,在许多人眼里,男人才是女人一生的事业,而她们,是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几个已婚妇女和未婚大龄女青年,在饭桌上讨论她们的丈夫、男友或前男友或准男友,讨论理想的男人与现实的男人(两者的差距大得让人绝望,因此已婚妇女对未婚女青年的谆谆告诫是,还是忘掉那些不切实际的理想比较好)。我们每天滔滔不绝,乐此不疲,常常成为最后一桌被送走的客人。男人是永恒的主题,这一点,古今中外皆同。这真令人沮丧,我猜男人们在一起的话题要宽泛丰富得多。

    男人是既可爱又可恨的动物,我爱他们给我们带来阳光,恨他们主宰我们的生活和头脑。我死不承认男人是女人的事业这样的鬼话,可是这强硬背后也难免隐藏着一丝虚弱。